自己綁了一個類似於兜襠布的東西,總算是裹住了關鍵部位,不會感覺下面空蕩蕩涼颼颼的了。
啊,舒服多了。
再也不用擔心走光問題的小孩長出了一口氣,心滿意足,然後繼續思考剛才的問題。
說起來……那位卡莫斯王的功績還是頗令人稱頌的,可以說,他是挽救了這個王國的英雄。
先王突然被毒殺,尚未成年的卡莫斯王以十七歲之齡登上王座。那個時候,國內動盪,外敵虎視眈眈,整個國家風雨飄搖,他身下的王座也是搖搖欲墜。
而他卻是出乎人意料之外的,在繼位的第二天就不顧眾人的勸阻,帶著軍隊殺向了戰場。一場血戰,廝殺了整整九十九天,硬生生地將三大敵國的入侵軍隊殺了出去。這位年輕的王在殺退了敵軍之後,一掉頭,殺回國內,又將那些在國內暗戳戳搞事情的傢伙打得屁滾尿流。
在位十幾年,卡莫斯王在戰場上殺出了赫赫威名,所有人都又敬又怕地說他是陽光下的雄獅。
他就這樣在戰場上殺出了‘獅子王’這樣威風凜凜的尊稱。他的敵人一看到那面火紅的獅子王旗在太陽下飄動就心驚膽戰,更不堪者甚至只要他出來一聲吼,就嚇得望風而逃。
可想而知,他這位卡莫斯王兄的戰鬥值有多麼彪悍可怕了。
一個打十個都跟玩兒似的。
伽爾蘭對他這位有著赫赫威名的王兄的印象,就是那高大雄壯的身軀,一頭亂糟糟的棕色毛髮,金棕色的鬍子密密麻麻地蓋住下巴,乍一看,就像是腦袋被一圈棕毛裹住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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