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4-30 20:11:49
在香港城裡住了幾天,想到了正經事——C老闆委託的租房,還有自家房客的處置,應該儘快解決掉,總不能長期住在這裡。突然間,我靈感一現:兩件事湊在一起,莫非註定有什麼聯絡? 我一邊要趕房客,一邊要招房客,難道老天有意安排? 一個偉大英明的想法就這樣誕生了:把X男轉移到香港城來! 我立即又分析了這個想法的可行性:X男現租住的房間---我家的主臥,與香港城房間面積相當,都帶獨立衛生間,區別是酒店公寓無客廳,但裝置俱全,裝修傢俱比家裡高一個檔次,而且地段繁華,兩處地理距離也不遠。如果將這邊以我原來主臥的租價租給X男,應該算是便宜他了。
想到這裡,我有點小激動,接著給C老闆打了個電話。
“我是小莊,最近幫你打聽租房的事兒,談過幾個看房的,最高能接受的租價約450元每月,你看怎麼樣?”
對方道“OK你看著辦,有人租就可以了,麻煩到你挺不好意思的。”
目前X給我的租金是450元,而C在香港城的租金是700元,考慮到X男的接受問題,我想以原來的價格將C的房間租給他,應該沒問題。 這樣雖然作為二房東的C還是倒貼錢,但總比空著房間要強。 現在是C要履行合同義務,未來半年還要支付香港城的房租,C當二房東的心態就是,能省多少是多少。我這個代理的二房東呢,雖然沒有經濟上的收益,但解決了私人的問題。 當然我也感覺自己挺不厚道的,為了擺脫這個品行卑鄙的房客,又引賊入(朋友的)室。 當然C離開時物品已經清空了,不存在財物危險。只要他房租照付,我就算受人之託忠人之事,自己也心安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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