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回,換了睡衣上床。閉上眼,可是一點也不困。不知道我盯著天花板多久,簡訊又來了:你不願意唱歌,那我們就出去走走,好不好?
我對自己說,歐陽你不能回,他不懂事你是懂事的。
大概過了半個小時,我真有些困了,簡訊又來了:我們要散了,你來嗎?
‘我來,等我。’我回了,這一次。
我穿好衣服跑到樓下的路口攔了輛車就跑到了鑽石錢櫃,等找到他,才發現他一個人在包間裡面坐著,桌子上飲料,零食堆成了小山,一片狼藉。我站在門口看著他,一個多月沒有見他,他頭髮長長了一些,人也更加快方起來(方言,魁梧的意思。)那天他穿著一身破破爛爛的Energy,可是臉上卻如以往一樣很陽光,眼睛仍然澄明閃亮。
‘過來坐啊,歐陽哥。’他說。
我走到他身邊坐下,他遞給我一杯飲料,說沒喝過的。
‘怎麼?他們都走了?’我問。
‘走了,就我在這裡等你。’他說。
‘你要唱歌給我聽?’我問。
‘好啊。’他說,微笑著。
我突然覺得特別幸福,可是儘量不動聲色。這時候應該是無聲勝有聲的時候,我和他之間的那種微妙感覺請恕我才淺不能用語言來描述。人和人之間的感覺,特別是和喜歡的人之間的感覺應該都是一些另一個次元空間的作用,絲毫的舉止都能在彼此間被擴大,直到被接收到。
他站起來去拿了點歌本,我看了一眼他的小屁股,包得渾圓,竟然讓我動了一絲邪念,我在心裡罵了幾句自己,沒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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