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我一直在猶豫,週五喝酒時是否叫上A。臨近飯店時,我終於決定,那個晚上我要和A在一起,我不能給自己留下一絲荒唐的機會。
大家都很熟,隨意聊著天。菜剛一上來,他忽然說,“我想喝啤酒。”
“那就喝吧。”
我們叫了四瓶啤酒。按理下午還要上班,不應該喝酒,但是他還能呆幾天呢?
“對了,”我對A說,“週五晚上聚餐,這小子滾蛋。”
“對,我滾蛋。”他笑著說。
“行啊,去哪兒吃?”
我們七嘴八舌,討論吃飯的地點,A提議去吃烤魚,他們都沒什麼意見。“我下午就去訂位子。”A說。
“烤魚?”我看著他,“好像你不愛吃魚吧?乾脆咱們就去吃燒烤,能喝酒,我前兩天剛發現一個不錯的地兒,哈薩克人開的。”我轉向A,“那地兒還行吧?”
“也行。”A點點頭,我們一起在那兒吃過兩次。
“行,那咱們就這麼定了,先吃燒烤,往死裡喝,再去夜店,不然放不開。”我說。
“往死裡喝?”全子笑了。
“那當然啊,和這小子是喝一頓少一頓了。”
“別啊,誰說的?”他撓撓頭髮,衝著我,“你可得答應我,往後有喝酒的機會你可得叫上我,我喜歡和你喝酒。”
“想得美,你喜歡?我還不喜歡呢。”
我們一起笑了。
日期:2010-07-15 11:41:03
他叫L,黑龍江人,到公司上班時二十六歲,未婚,但和女友同丨居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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