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一眼就對賴寶說:“這小說就這題目?不行,這和某部改自某名人的小說的電影一個名兒。”
“不會吧?”賴寶把嘴裡的煙拿出來扔菸灰缸裡站起來,站起來看了一眼後就不好意思的說:“這不是書名兒,是我在尼泊爾遇到的一個韓國留學生寫給我的,女的!”
我覺得到尼泊爾那不是留學吧?那應該叫流放……
賴寶基本上已經把剛才關於書的話題扔在了一邊,開始談起那個被流放的韓國女留學生來:“我是在餐館認識她的,完全就是邂逅。”
那肯定,刷盤子能刷到一塊兒也算是緣分。
我問:“然後呢?”
賴寶對我笑了笑說:“沒什麼然後了,總之就是你情我願,她還請教我中國字我愛你到底該怎麼寫,於是我就教她了,來,我們繼續說書的事兒。”
首先姑且相信有這麼個被流放的韓國女留學生曾經出現在賴寶在尼泊爾的生活中,然後某日賴寶在打掃餐館的時候,拖地不小心打翻了醬油,賴寶無聊,於是在地上寫了幾個字,頓時唬住還正在吃飯的韓國女生,然後賴寶在那一刻為自己更名為“王獻之”,接著開始教導該女生如何用拖把寫字,為了回國炫耀,他對那女孩兒說只要練習好“我愛你”三個毛筆字,那麼所有中國毛筆字就能寫好了,於是被誘騙的韓國流放女學生開始沒完沒了的寫著“我愛你”……
賴寶拿開最上面那張紙小心翼翼的摺好放進自己的包包裡,然後指著現在最上面一張A4紙對我說:“呶,這就是這本書的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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