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晴無視我的神色變化,繼續說道:“兩刑並下,雖然疼痛加倍,但犯人的受刑時間卻會減短,因為沒有幾個犯人能忍受這樣的痛苦。然而那個犯人真不是尋常人,他足足撐了一天才死去,期間一直在破口大罵知府大人,然後又唾沫橫飛地大說他是如何姦殺知府小妾的。知府大人如何受得了如此羞辱,於是決意給他更為嚴重的處罰,就是將他葬身於世上最孤煞的血地,讓他永世不得超生,且斷子絕孫。”
我突地想到了一個問題,“那個,古代刑場不是設於城市的中心嗎?這樣每次行刑的時候,方便百姓圍觀,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
朱晴道:“那是針對普通罪犯的。而一些特殊的罪犯,比如是政治謀殺的,格外用刑的,就不能讓世人看到,免得落下把柄,於是就偷偷處決。就好像我們說的這名犯人,同時身受兩大酷刑,這在刑律之中是不能允許的。所以就選擇在了郊外的這個刑場。也就是說,死在我們小區這片土地上的,多半是政治爭鬥的犧牲品,或者是被清政府暗地處決的民團成員,比如義和團啊,太平天國,白蓮教什麼的,剩下的,就是一些罪大惡極之輩。他們死後,屍體被清政府胡亂就地掩埋,久而久之,就成了一片亂葬崗。”
一群殺氣最重之人,被秘密處死,死後亂葬——承載他們死亡的這片土地,該浸染多少的凶煞之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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