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11-12 00:27:21
你以為華盛頓孬種不敢打?
NO!
華盛頓從來就是一個猛仔,從來就是一頭雄赳赳的動物,不管是打仗、追女還是謀地,都是“猛”字當頭。
剛到坎布里奇,他就在前線逡巡,像狼一樣尋找進攻波士頓的突破口。
只是一個巴掌拍不響。華盛頓敢打,他的對手也敢打,但是對手不想打。因為這仗沒法打。
蓋奇每次派兵出城作戰,總是列隊前進,想等對手列隊後互射。可這班美州鄉下兵,卑鄙無恥,從來不列隊形。只要英國兵一出城,美州兵就分散開來,躲在掩護體後面偷襲。英軍隊形嚴整,剛好成為活靶子。英國人吃幾次啞巴後,不再出來了,只用炮向外轟。
英國人為什麼這麼笨?難道不知道出城分散與美洲佬幹嗎?
他們知道。
但他們不會這麼做。因為他們沒有這麼下流,沒有這麼無恥。
那時的歐洲,仍然是個充滿騎士精神的文明社會,人們注重身份和榮譽,崇尚理想和道德,講究風度和禮節,很“紳士”。
打仗也是如此。
他們打仗,從來就講究堂堂正正,正面交鋒。誰要是搞小動作、搞偷襲,那將被世人取笑。不但敵人瞧不起你,自己人也鄙視你。
日期:2010-11-12 01:16:52
兩軍相遇,總是等對方列好陣以後,才會開打。經常互相禮讓,請對方先開槍。有時候還會想辦法激怒對方,讓對方先動手。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