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10-14 11:20:02
第二節 童妃案
大悲和尚案雖然造成了一定的混亂,但是由於主人翁是一個瘋子,所以其影響力和對弘光政權的傷害比較有限。相對而言,童妃案的情節雖然比較簡單,涉及的人物也不多,但是其造成的傷害要大得多。
童妃案的經過如下:
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河南地方官員陳潛夫向朝廷報告,他發現了一個自稱是福王妃子的婦人。這個婦人自稱姓童,與福王還生過一個兒子,後來因戰亂離散了。陳潛夫很快就將這個婦人護送到南京,四鎮之一的劉良佐也對童氏一事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並派自己的夫人前往迎接。
然而己經是弘光皇帝的福王矢口否認自己有這個妃子,他一口咬定此人是一個騙子,並把他交給錦衣衛審訊。
在審訊的過程中,童氏說她的媽媽經常進宮,將一些女人用的小物件賣給宮女,童氏小的時候曾經跟媽媽進過宮,並和原福王的年輕嗣子發生了關係,後來生了一個叫金哥的兒子,她交待了自己入福王宮殿的詳細證明,包括確切的日期,也講述了戰亂中離散的過程。當太監把這些供詞交給弘光時,弘光臉色陡變,將供詞扔到地上,憤怒地說:“朕不識之,速加嚴訊”。後來這位被弘光稱為妖婦的女人在獄中受酷刑死去。
這件事情的嚴重後果是人們對弘光的身份產生了懷疑,一些人相信童氏的真實身份,認為弘光不肯認童氏,說明他是假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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