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你們遇到這樣的事,會怎麼樣?
公公那人還可以,雖然偏心,但是還不至於幹別的。
都是因為我媽給了我一個門市,他們覺的我們有錢了,才這樣要錢的。房子借我的媽錢買的,說好了有一半我媽的房產,另一半才是我們的,而且貸款也 我個人還的。除了房子,家裡沒有任何東西是這個男人的了
他開始還覺的是孝敬他媽呢,對弟弟的孩子好也沒有什麼大錯,後來才感覺不對了,特別是弟弟的老婆對他媽並不好。
前一段時間我和他談過了,我說我已經忍了你六年,開始是我不想吵架,後來是我懶的吵架,現在是我根本就不會同你吵了。要麼你當起這個家的責任,要麼繼續養你的全家。我給大半年的時候,他在前二天,給了我二萬元的存摺,這是他的私房吧。說開始養家了。不再管至子了。但是父母還是要管的。我同意。我和他談了分開的想法,他也怕了,感覺的出來,有時竟然去我單位接我。
其實他在家裡還是蠻能幹的,對孩子和對我還好。家務也承擔一部分,就是弄不清責任,按理他已經成家,他對老婆孩子應該是第一責任人,可是相反,他除了在家務上幫幫我,經濟上沒有得到任何幫助。
以前我還幫他買衣服,後來我看了也不交錢,也就不管了,結果人家穿著幾十元的T恤還美呢,別人都說我過分,只知道自己打扮不管老公。可是給至子卻捨得,過個生日出手就是500元。而自己的孩子呢,過週歲就買了幾十元的玩具。孩子三歲了,他給孩子支出不會超過10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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