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說,婆婆故態復萌。有些事情開頭了好像就沒辦法收尾,從喜得貴子的幸福醒過來的兩個人又重新開始了拉鋸戰。這一次,沒有懸念。在瑤瑤一歲半的時候,王正和小嘉正式分居。是小嘉提議的,王正沒有反對。但是王正提出:瑤瑤歸他撫養。小嘉冷漠的說:不可能。 在接待維權的時候,我認識了小嘉,那個時候她還有些憔悴,但張口就問離婚能得到多少財產,小嘉在分居前已經轉移了自己的一些財產,我們她算了算,因為兩個人共同財產不多,大概能拿到幾萬塊,小嘉就是想心裡有數,等到真正分居的時候,王正比較大方,讓小嘉挑實用的東西,小嘉二話沒說,把自己結婚時購置的新被褥,自己買的家電、包括電飯鍋吸塵器、還有一些裝飾品甚至是家裡擺放的鮮花都找了一輛車拉走了,後來在網上把一些比較新的家電以及裝飾品都賣掉了,被褥留著自己和女兒蓋,花送給了鄰居,然後,小嘉搬出了王正的家,因為房子沒她的份。孃家利落的接受了小嘉。沒什麼奇怪的,即使在和婆家最好的時候,小嘉依然沒有一丁點忘記父母的時候,小嘉甚至在孃家自己的房間裡貼過一句毛筆刷成的大字:不要嫁了老公有了孩子就忘了娘,在最苦的時候,能接待她的,只有父母家。 婆婆沒想到小嘉走的如此決然,還把家裡值錢的東西都帶走變賣了,包括沒有開封的衛生紙卷。家裡唯一證明這個女人曾經存在的痕跡就是小嘉不要的,兒子兒媳婦的結婚大合照,刺眼的留在牆上,婆婆本來以為結了婚的女人就象是秋後的蚱蜢,蹦達不了幾下,小嘉一個女人還拖著個油瓶,竟然敢這樣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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