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學的時候,我和其他同學已經顯現出了區別,我比他們知道得更多,因為在他們看動畫片的時候,我已經開始在看世界名著了,在他們玩耍的時候,我在學習的道路上奔波,在小的時候,我就付出了比別人更多的汗水,練琴的時候碰到春秋季節還好,夏天的時候蚊子和悶熱,不消半個小時就會吃不消,這個時候媽媽在旁邊給我打扇,拿著毛巾給我擦汗,而我依然專注的練琴,冬天的時候,雖然沒有蚊子,可是手指只要伸出去,就會被凍僵,但是我知道我不能放棄,因為只要我一放棄,我就徹底放棄了!媽媽就給我打那種只露出手指的手套讓我戴著彈琴,現在我的手依然細嫩修長,和我媽的愛護不無關聯,所以到了後來,我覺得如果我要是沒嫁入豪門就對不起全家人的付出,更多的已經摻雜了報答家人的念頭,我並不是想把自己說得多麼偉大和高尚,因為希望回報自己的親人,是每個正常的人都會有的念頭,我也不例外!
升了初中後,我媽怕我如此多的興趣愛好會影響我的學習,提出保留一到兩樣,其他的暫時停止,可是這些興趣愛好就像已經是我血液中的一部分一樣,更因為我的眼界已經在書中擴充套件,所謂的暫時停止,也許就是永遠的失之交臂,因為高中的時候學習任務會更加繁重,到了大學裡,誰知道我是否還有那個情懷呢!所以我堅決反對,我很高興我有個開明的媽媽,她見我如此堅決就和我約法三章:第一、不能影響學習,如果影響了學習,那麼就要被迫停止,衡量是否影響學習的標準就是如果我連續三次沒有考好的話!第二、不能影響身體,我媽清楚我對我那些興趣愛好的狂熱,經常練起來就廢寢忘食的,所以她擔心我影響身體,因為我的身體本來就比較柔弱!第三、不能因為學習和興趣愛好而放棄社交,她擔心我不合群!因為從小到大,我都是老師眼中的好學生,而我專注於自己的信念,平時又很少出去玩,所以和其他小朋友間的交往不是很多,對於這點,我媽最為擔心,她說:一個人的成就,除了她本身的知識和才華,更多的體現在與人交往的能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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