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遠現在做的,是妥協,不過他並沒吃虧,如果我們花180萬全買下來了, 那他還淨賺100多萬.但,細心的才會想到,王文遠這次還是佔便宜.但, 我們卻認為,他吃大虧了,我們很高興.
方向都得利,只不過,王文遠他沒辦法
他見孟凱挨砍了的時候,他覺得,我們是一群亡命徒,一群無知的法盲,他有家有業,和我們拼不起,也許賣了礦,他還賺著100萬,如果拼下去,若我們急了把他做了. 那別說100萬是小事, 什麼都沒有了. 他不做礦山生意,還能賣衣服,他也知道,我們瞭解他的底細,想整他很容易
用句俗話說:"光腳的怕穿鞋的麼?" 我們高興歸高興,但180萬,的確拿不出,當然我們也沒和他講價,雖然我有把握講下來,但萬鵬嘴太快了, 上去就答應了
說話也馬上改口,王哥,王哥的了。
王文遠見我們如此,並沒高興,單獨依然冷淡.
雙方因為利益才搞的如此親密, 可他心中恨透了我們呢! 180萬,讓我們拿,我們砸鍋賣鐵也沒有。 不過生怕他反悔,我想了個辦法
我的辦法是,既然王文遠答應把礦賣給我們了. 我們證件先放他拿,不用過戶,也不用改名,什麼也不要
我們先給他50萬,包括裝置在內,都是我們的.
日後我們賣礦慢慢有錢了,再慢慢還給他。
裝置是小事,重要的是礦的產權,如果我們不給錢,他完全可以透過官方手段與上述的手段,禁止我們發採礦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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