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袁嘉一折騰,他就賭氣自己住到辦公室裡來,可是他發現每次自己前腳到,後面他的全部行李就有人幫他送了過來。袁嘉對他的臭脾氣一貫不讓,一個犯了錯誤的人,還有資本耍性格。要走就走麼好嘞,從這個家裡出去,你前面35年都算你白混。房子是我的,票子是我的,兒子是我的,跟你沒多大關係。兒子容許你見,好,一個星期看一眼。想死你。
楊光最長在辦公室住過一星期,開始著實高興過幾天,後來,就再也高興不起來了。他想家裡的可口飯菜(每一個鐘點工阿姨都被袁嘉調教得不錯),他想兒子。想袁嘉。他從來沒想過離開袁嘉。可是袁嘉總要跟他離婚。離婚。離婚!離婚,離婚,離婚!他就偏不離。
楊光才不是笨蛋,重新找一個,誰都容忍不了他。他要做的事情太多,沒那麼多時間去哄女人開心。他的感覺來得太快,保不準啥時候就越軌,別的女人也不能像袁嘉這麼鬧過了就完。他掙錢就是為了叫袁嘉和兒子過上好日子,把所有的錢都叫袁嘉擄了去他願意。那麼多年下來,走過萬水千山,也只有在袁嘉這裡能找到家的感覺。他依賴她。
辦公室的休息間裡已經堆了楊光許多生活用品,足可以叫他完完整整地生活起居了,可是越呆越沒勁。和別人約會幾次後也不覺得特別有意思,回到辦公室裡該做的都做完了,楊光開始一分鐘一分鐘的數時間。唉,怎麼如此度日如年。他把東西一件一件收拾起來,搬到車上開始準備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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