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武十三年(西元三十七年)正月,吳漢率領南征大軍從水路浮江而下,班師回朝。大軍抵達宛城―――吳漢的故鄉之後,劉秀下詔賜谷二萬斛,以答其滅蜀之功。劉秀還特別交代,令吳漢榮歸故里祭祖、省親,不比急於返回京師覆命。劉秀之所以令吳漢暫緩回京,是因為他正在考慮一件非常重要的問題:如何安置功臣?他正在思考當中,還沒有考慮成熟。
在“成都大屠殺”這一駭人聽聞的事件中,吳漢屠殺無辜平民,野蠻掠奪民眾財富的行為,無論如何都是極其嚴重的罪行。拿現在的話來說,吳漢、劉尚、臧宮等人,犯有“反人類罪”、“戰爭罪”。
那麼,劉秀為什麼不處置吳漢?為什麼反倒給他獎賞?有人甚至說,佈置這場屠殺的真正幕後真兇不是別人,恰恰就是劉秀本人!他們還認為,吳漢屠成都,完全是一場“雙簧”表演。他們認為:“若說這是一場精彩的表演,劉秀表面扮白臉,事先早就安排吳漢頂黑臉,實際上部署貫徹長官命令,否則吳漢公然違背上意,等於挑戰漢光武帝指揮權。皇帝千里遙控指揮手下,然後手下展開益州大屠殺,皇帝沒對手下處罰或降官,反而賞賜,這代表什麼?”
日期:2008-4-17 14:42:10
對於這種看法,筆者不敢苟同。理由如下:
第一,除了吳漢屠成都之外,馮異定關中,耿弇克臨淄,來歙平天水,劉秀本人破赤眉,何時組織過如此針對平民、滅絕人性的大屠殺?他一直以“仁義”二字為本,當年鄧禹、馮異奉命西征之時,劉秀百般叮囑,要他們施仁愛民,不得濫殺無辜。在即將統一之時,他有什麼理由搞這麼一場毫無必要的大屠殺?這樣做,除了給洛陽朝廷以及劉秀本人臉上抹黑以外,還能有什麼好處?!劉秀不僅從未有過“犯罪前科”,也毫無“作案動機”。因此,劉秀本人指使之說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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