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江和他的一個弟兄又帶(押)著“吊貨”到他的親朋好友那裡籌錢,結果一無所獲。可能是別人都知道他在賭博,誰還敢借給他,那不是往水裡扔嘛?何況其中還有幾個曾借給過他,因為別人說:“你上次借的都還沒還呢?“
一直到半夜二點多,在浪費了時間,精力,計程車費和不少的電話費後,江江煩了,到一個僻靜的招待所開了一個房間,他要“招待招待”這個“吊貨”。
江江把他綁在了椅子上,讓他臉帖著電視看,並把聲音開的極大。其中穿插著用菸頭燙腳板,熱吹風機吹頭等活動。天亮後,江江叫他繼承打電話籌錢,並下了最後通諜:中午12點前22000元(又算了一天水子和一千元的各類費用,如開房,打的等等)還不到位,就真正的收拾他。
這個傢伙在做了最後的努力(給父母親打電話)後,還是沒能盼到救星。
江江是一個講信用的人,最起碼在這一點上如此。12點過一分,他就用招待所裡泡茶用的搪瓷杯砸折了“吊貨”的二個小姆指,這個“殘貨”(現在)痛的鬼哭狼嚎,江江說:你他媽的22000都到不了,我看你光看手指頭要花多少錢?
沒有多大一會,警察就衝進了房間“抓著了歹徒解救了人質”(新聞常用語)。
江江到現在都沒弄明白警察是怎來的?是誰報的警?
可能是他的家人?他的朋友?還是他的喊叫聲驚動了服務員和別的房間裡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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