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10-7 21:24:30
想起那年那起案件,至今心有感觸,臨時起意寫一下。簡簡單單,粗粗略略,大家看明白就成。
那年五一,清晨五點左右,一個撿垃圾的中年男性在我市某條街道的垃圾箱裡翻出一個黑色塑膠袋。開啟之後,是一塊塊的熟肉,尚有餘溫,似乎才出鍋不久。因為自己家裡養活了一條狼狗,塔就準備拿家去餵狗。
中年男子回到家中,將熟碎肉稀里嘩啦往狗食盆裡一到,進屋看電視,過了一會出來方便,看見狗嘴裡叼著半截類似人類手掌的肉塊,當時就嚇懵了,立刻報案。
那天正好我是帶著老劉值班,聽指揮中心說碎屍還是煮熟的,趕緊逐層向上彙報。由於案情重大,司馬局長、肖天明都來了,大家一起去的現場。
在垃圾箱中翻找之後,又提取到同款的一個黑色塑膠袋,裡面依舊是煮熟的肉塊。連通撿垃圾那個人拾到的,我們派人將兩包肉塊送回局裡做技術檢驗
因為我是搞勘驗的,就在垃圾箱附近繼續搜尋,又在垃圾箱裡發現了同款式的另一個黑色塑膠袋,裡面則是普通的生活垃圾。
這條街位於市郊,附近沒有民宅,都是小吃店,一般都是廚餘垃圾,而且不會裝入塑膠袋。我認為那個同款黑色塑膠袋,有可能是兇手順便一起拋過來的。
這就說以下幾個問題:
1、分屍地點肯定是兇手或者死者家中(因為煮熟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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