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喜歡一個人,不應該計較太多。
分手以後,我也想,好歹自己也算是愛過一回了。
下段感情就不會這麼傻了。
我不知道自己哪裡輸給了小三。
我可以說是賤男賤,賤女不要證就肯和賤男去北京同丨居丨。
但是我知道自己也是有問題的。
日期:2010-12-14 15:53:02
再說一遍,我沒有糾結。
我只是想把事情說出來,回憶一下自己那段包子的歷史,不管多天真多幼稚,也代表我當時的想法。
以後再也不要重蹈覆轍(希望也不要有看此貼警示的必要)。
然後把憋在心裡的話說出來,省得憋出毛病來。
現在賤人如果跪在我面前求我回頭,求我結婚,我肯定一個耳光扇上去,然後踹他一腳,讓他滾。
日期:2010-12-14 16:19:48
我說我以前相信賤男,是因為賤男經常跟我說
過幾年我父母年紀大了,我怎麼可能在外地,我肯定要回來盡孝的。我在外地工作你放心好來,我不可能找外地的女人的呀。他們的生活習慣跟我們很多地方都不同,很難適應的,而且我答應過我爸媽不會找外地女生的。
我想,孝順的男人很少會犯大錯的,我想他也的確不會找外地的女生。結果那?
(我不是地域貼不是不是)
日期:2010-12-14 16:39:30
當然你可以反駁我說,最後不一定要跟賤男結婚,可以把孩子打掉讓他們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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