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我已經被連續審訊了72個小時,我的思維已經陷於停頓。疲勞與飢餓讓我沒有精力編造哪怕稍微複雜一點的謊言。我強迫自己強打著精神與丨警丨察周旋。我知道,只要我能挺過這一關,他們就會因為沒有證據而罷手,最後我將會被法院定一個相對較輕的故意傷害致死罪。
只要我能堅持住,就一定可以成功!我在心中暗自給自己打氣。
最後一次攻心到來了。他們終於使出了殺手鐧。
2011-1-22 22:13:00
一個丨警丨察拿著大量的照片跑到了審訊室,照片上都是打撈上來的屍塊。他們想要靠這個來攻破我的心理防線。我輕蔑地笑了笑。因為我並不害怕,他們不能證明那些東西是我扔的。即使可以證明,也不能證明那是我的妻子。因為屍塊已經被煮過了。
丨警丨察笑著說道:“沒事,現在科學很發達。你不是煮過屍體嗎?只要我們能證明你煮的屍體與那些屍塊有關係就可以了。”
我繼續輕蔑地笑著對他說:“沒有DNA,你沒有辦法證明的。”
丨警丨察說:“是嗎?你的那口大鍋沒扔吧?只要我們能證明上面有同樣的人類蛋白質就可以了。你不可能拿漂白劑刷鍋吧?”
我喊道:“怎麼不可能,實話告訴你,我還真是拿漂白劑刷鍋了。”
連續不停的審訊讓我身心俱疲、反應遲鈍。直到看見了丨警丨察臉上那種勝利式的微笑,我才意識到,自己說錯話了。我這樣說,就等於是自己承認了罪行。意識到這個問題,我的身上立即變得冰冷,手心出滿了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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