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袞哭得正帶勁,聽見是崔祐甫的聲音,心裡頭窩火,將一腔的熱血化作了悲憤,悲憤化作了淚水,震天動地地嘶吼著繼續哭去了。事後,群臣商議為李豫服喪的事,討論天下官吏到底是要穿三天的喪服,還是二十七天的。眾人認為三天就可以了,而常袞認為,一定要二十七日。最後,事情居然演變成了常袞和崔祐甫的暴力事件,兩個人在朝堂上爭論得臉紅脖子粗。
常袞受傷了,上奏,要求嚴懲崔祐甫,理由是崔祐甫率情變禮(心血來潮更改禮節),請貶潮州刺史。一般來說,李適是兒子,李豫是爸爸,兒子為爸爸發喪,尤其是帝王家族,兒子一定會竭盡全力地去表現自己的孝道。常袞也許不知道,李適這回支援他,並不是因為他說得好,而是因為李適作為一個兒子,想要儘自己的孝道而已。但李適覺得常袞兄逼人太甚,貶崔祐甫為河南少尹。
百官譁然,名譽宰相郭子儀、朱泚上奏。李適:“愛卿剛剛還說崔祐甫可以貶,怎麼這麼快又說他沒罪呢?”最後,李適在郭子儀和朱泚的解釋下,搞清楚了一件事情。原來,這兩人雖是宰相,卻從不參與政事討論,所以署名的時候可以沒有他倆。但常袞大人別具一格,為了體現公正公開人員足夠,他替人家郭子儀、朱泚署名,在貶謫崔祐甫這件事上,常袞自己算一位宰相,又替兩人舉手透過,在宰相不足的情況下,輕鬆達成統一共識,愣全票通過了崔祐甫被貶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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