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12-3 19:48:00
我叫李正,生於七十年代,純天津爺們。我今天為什麼開這個貼子呢?我就是想以自己親身所經歷過的事情,讓更多的人瞭解監獄的真實的生活,能夠起到一個警示的效果。
我對自己這三十多年的總結就是:進過監獄,做過生意;一事無成,沒了脾氣;三十而立,已無時機;四十不惑,東山再起。
閒話不多說了,開始進入正題。
第一篇:少管所。
(1)
1990年夏天,我記得很清楚,6月20號這天吃過晚飯後,人們正在外面乘涼,這時遠處傳來了警車的警笛聲,就見一輛警車由遠而近的駛進村內,直奔我家而來。在那個年代,在農村被丨警丨察抓,而且開著警車直接來抓人,是非常少見的。村民們就圍了過去,交頭接耳,議論紛紛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丨警丨察就是用這種方法把我帶走了,當時我只有15歲,根本不清楚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腦子一片混亂。
丨警丨察把我帶到派出所以後,走程式的把我詢問了一頓,把我關在一間屋子裡,一夜無事。轉天一上班,派出所就忙起來了。到早上九點多的時候,一個丨警丨察過來把我叫到辦公室,我不知道是什麼事就跟了進去。進去之後,丨警丨察不由紛說的把我綁了起來,然後把一個大牌子就掛在了我脖子上。牌子上寫著我的名字。這時候從外頭開起來一輛老解放汽車,我上去的時候上面已經押了兩個人,大概都三十多歲。這兩個人是從看守所直接提出來的。丨警丨察們把我推上這輛車,給這兩個人也分別掛了牌子。由武警們押著,開始遊街,挨個村子的轉,車上還裝了喇叭,念著某某人犯某某罪。但是也不念我的名字,我好像是個配角,一直在車上陪著。當時只感覺這種事情發生在我身上太難看了,臉上掛不住,就不由自主的想低頭,但是車上的武警,還不讓低頭,必須把頭昂起來。不過這樣幾回合之後,武警管的也不是那麼太嚴了。我就順其自然的把頭低了下來,當時真想地上有條縫,我能鑽進去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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