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版
首頁

搜尋 繁體

正文 第5節

熱門小說推薦

最近更新小說

《左傳•宣公二年》載:乙丑,趙穿攻靈公於桃園。宣子未出山而復。大史書曰:“趙盾弒其君。”以示於朝。宣子曰:“不然。”對曰:“子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討賊,非子而誰?”宣子曰:“烏呼,‘我之懷矣,自詒伊戚’,其我之謂矣!”

文中的太史就是董狐,宣子則是趙盾,趙穿是趙盾的族弟。

事實非常清楚,證據異常確鑿,兇手是趙穿,董太史卻楞要將屎盆子扣在趙盾頭上。整個事件非常明瞭。但太史董狐卻舉著一條“為正卿,亡不出境,反不討賊”的牽強理由,就梗著發癢的脖子,鄭重在史書裡寫下“趙盾弒其君”,而被歪曲的趙盾,只酸溜溜用《詩經•小雅•小明》中的一句詩,來闡明自己委屈,但沒有向董書生打擊報復,很有些欲卻還就,乖乖就範的意思。

從此,他那杆鐵骨錚錚的筆有了註冊商標——董狐筆。千載之下,叫好聲不絕如縷。

孔子都為之感嘆:“董孤,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趙宣子,古之良大夫也,為法受

惡。惜也,越竟乃免。”

杜甫《寫懷二首》稱譽他,“胡為有結繩,陷此膠與漆。禍首燧人氏,厲階董狐筆。君看燈燭張,轉使飛蛾密。”

黃庭堅讚美他,“董狐常直筆,汲黯少居中。”

文天祥也在《正氣歌》裡向他高豎大拇指:“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

文太師的前半句講的是董狐之後50多年,發生在齊國的另一件類似公案。 公元前548年,齊莊公厚顏無恥上門調戲崔杼妻子,被忍無可忍的崔杼幹掉。齊太史書曰,“崔杼弒莊公”,崔杼將太史殺之,勇敢的太史弟弟,毅然走來,接過哥哥手中的筆,仍然寫下這五個寫,崔杼復殺之,太史家小弟聞聽兩位哥哥被殺,踏著兄長的血泊再次迤邐而來,還準備這樣寫,崔杼感其義,乃舍之。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