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4-14 22:50:35
有了經濟保障,管仲要近一步加強政府對民政和軍事的控制。
舊的社會形態已經在逐漸瓦解,新的適合於時代的統治結構就需要被構建起來。
在西周和春秋初期,按照宗法分封制度,各國諸侯之下有著龐大的世族,也就是貴族卿大夫集團,他們在各諸侯國內的勢力造成了對政權和國力的分散,其實這都是周初宗法分封制的巧妙安排,分散各諸侯的力量,維護天子對諸侯的控制力。
但是現在的主角是諸侯們了,綜合這個時代的各國內政方面的主要積弊,削弱世族的力量是每個國君都要考慮的問題。這樣才能避免國君免於層出不窮的弒逆,同時加強國家意識,增強國君對國家的整體控制。
晉獻公透過屠殺公族算是勉強做到了這一點,然而君主要想真正集中權力,單單滅掉公族是遠遠不夠的,晉國之後的局面告訴我們這也是不可取的。對土地和人口的管理和控制才是君主們所要面對的首要課題。
面對這一課題,管仲採取的是被稱為“三國五鄙”的制度。“國”指國都,“鄙”指郊野,其實是對齊國重新進行行政單位劃分的一種方式。
日期:2011-4-15 9:40:00
在國都臨淄城,規定每五家為一軌,每十軌為一里,每四里為一連,每十連為一鄉,全國共分三鄉。這就是所謂的“三國”;在齊國郊野,劃分每三十家為一邑,每十邑為一卒,每十卒為一鄉,每三鄉為一縣,每十縣為一屬,全國共有五屬。這是為“五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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