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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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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3-7 16:41:00

今年我22歲,上大學三年級,懷孕兩月,又身患絕症,我想要這個孩子,但我不知道以後的路應該如何走下去。我想在我還有能力思路還很清晰的時候寫下我過去的22年,請大家別問我這是不是小說,我只能告訴你們我沒有草稿,沒有構思,真正做到了我手寫我心。古人說紅顏禍水,紅顏薄命,這話說的一點沒有錯,如果我能夠選擇,我願意長相不要那麼出眾,個頭不要這麼高挑,我只想做一個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人。不過話說回來,我也就一渺小的不能再渺小的人了,只是自己不甘平凡而已。

一,那一年我15歲,卻不安於世事

回憶是座橋,但卻是通往寂寞的牢。最近總是想起7年前的許多,那時有太多的不懂事。事情要從初一的暑假開始記起。大家不要問我怎麼那麼早熟,其實我們那時候心裡誰沒有個喜歡的人?誰沒有對愛情的好奇呢?說到愛情,可能那時候根本不能算的上是愛情,只是好感而已,可是那時候卻覺得自己成熟了,長大了,不可一世,現在想起來也太TM搞笑了吧!

記得初一的暑假無比的熱,暑假的最後一天我忙的焦頭爛額終於把我所有的暑假作業給糊弄完了,傍晚的時候閒來不是就開啟qq,還有在聯眾上打點小遊戲(那時候好像還沒有qq遊戲吧)。滴滴滴,是燕子發來的資訊,大概意思就是問我有沒有寫完作業,暑假過的怎麼樣。我回復她作業寫完了,明天報道我也不害怕了,現在感覺挺輕鬆的。她問我可不可以幫幫她寫作業。我說可以啊。她告訴我這不是她的作業,而是我們一個高中部學長阿奇的。阿奇在我們學校可是一個叱吒風雲的人物啊,不僅是長相帥,而且也是我們眼中壞壞的小混混,雖然剛剛上高一但是高中部幾乎所有人都怕他。我聽說以前有個高二的男孩家裡有錢到處欺負別人,結果被阿奇打到頭破血流。我當時知道是幫阿奇寫作業,心裡就樂了而且很樂意,二話沒說就同意了。大家應該知道我心裡打得小算盤吧,其實當時心裡只是很單純的想認識他,跟他做朋友,畢竟他是我們低年級女孩子心中的帥哥大哥偶像,那個年齡就是那樣可以不考慮前途,不去想未來,就是可以奮不顧身的“愛”上一個人。我只是平平凡凡的一個女生,那是對他根本不敢有非分之想,只是遠遠望著就好,我沒想到,這個男孩,這個大男孩成了我的初戀。他說我是唯一一個讓他刻骨銘心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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