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3-27 10:49:53
54,愛,無罪?——
是的,分手。我說得平靜,但卻決絕。
到了這個時候,我還有任何選擇嗎?
我要一哭二鬧三上吊?還是抱著他的大腿說你不要離開我?
他不是我的什麼,我更不是他的什麼,我們的不過是一種沒有保障不被認可的關係。而且,我那可憐的自尊不允許我裸露一絲脆弱。
因為,儘管在他的寵溺下,我的心早已剔除堅硬,讓柔軟袒露無遺,但我仍然確定自己是個男人。
男人,就該有男人處事的原則。
喀嘣立整脆!
他也是個男人。
我把這一年來他給我的錢全部甩在床上,說:“這些錢都是你的,你要的話就全拿走,不要我就留下。另外這屋子裡的東西,你想要什麼隨便拿,不要就擱著放著,房子我還住著,有天我要是走了,這些東西我幫你送人。”
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樣。當初,讀《北京故事》的時候,看到藍宇因為陳悍東帶了那個體育系男生回賓館而憤然離去,還覺得藍宇不夠灑脫,如果換做是我就不會那麼狹隘,知道對方愛著自己,足夠。真正的男人,需要自由,需要更廣闊的空間。
可是,那天聽完這個秘密,我的表現不及藍宇萬分之一。我想,我的臉色,一定刷白。很受傷!
我以為,當我說出這些話後,他必定不會再猶豫什麼,畢竟他一直希望我能主動做出這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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