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12-27 09: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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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合歡情人〈2〉——共寫此續,獻給您的女兒,我的愛人
(六十九)寧媽媽
瑞謙找了olivia單獨說話,他沒有像我擔心的那樣會去訓孩子,只是告訴olivia如果想好了就和他說。之後不久olivia姐妹倆離開中國,回去了澳大利亞。在機場送走她們,我和瑞謙轉身回家的路上誰對誰都沒有說一句話。而且在那之後的時間裡,很長的一個階段,我們倆之間的話都是非常少。我明白他不是不想理我,他只是要時間,要冷靜。也許,沒準和我一樣想逃避。我總是覺得愧疚,於他們父女一家人。而面對著小峰,我又在心疼。他還那麼小,動不動就會因為一點點小事開心得哈哈大笑,哪裡知道他的父母正在面對比生死還難受的考驗。我想到自己的兩段婚姻,又想到瑞謙的這兩段婚姻,心裡只想對自己冷笑。兒子這麼小,這樣做會不會對他太殘忍了?
是的,我想離婚了。
我那時覺得我的人生只能用徹頭徹尾的失敗來形容,連笑話都算不上。也許我就是沒有婚姻的命,否則,怎麼會接連都變成四不像?瑞謙開始早出晚歸,比以前更頻繁得早出晚歸。這個男人他果然在逃避,我看出來了,就像我一直在做的一樣。我們這四個被留下來的“一家人”,真的是不知道要怎麼去說。我們都因為這件事變了。我自暴自棄地想,為什麼就非要是我來經受這一切?我不要什麼好的,只要給我最普普通通的就行。我其實沒那麼有能力,只是裝出一副冷靜的樣子,然而實際上卻比誰都更懦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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