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寫作《唐僧的部落格》期間,本人手指在鍵盤間運作的速度極快,而且自認為質量極高。更難得的是,在創作期間我的頭腦一直是非常清晰的,從來沒有發生過思路卡殼,或者邊寫邊對著自己的文章噁心的狀況。經過這段時間的修煉,如今我已臻於嬉笑怒罵皆成文章的變態級文妖(文字妖精之簡稱,非指文兵是妖怪也)。雖然這帶來的後果是每天睡眠不足三四個小時,讓自己一張臉一下蒼老了好幾歲,走到教室上課班時同學都會以為來陌生人了,但每每一回到電腦前,所有的不愉快又被一掃而空。
關於寫作速度的問題,我想我還是有話要說的。我不認為所有的佳作都是老牛拉破車式的作坊型運作低效堆砌而成的。但我們的教育就喜歡告訴我們說,好的東西就要時間來熬製,還喜歡列舉說《紅樓夢》花費了作者多少年,《浮士德》又耗了歌德多少年,但卻從來不告訴我們說,文學史上還有巴爾扎克,凡爾納這樣偉大的快槍手。歌德的《浮士德》據稱是寫了六十年,但千萬不要以為在那六十年裡他老人家就不吃不喝不拉不撒,一門心思撲在上面。據我在讀歌德傳記時的印象,他老人家情史裡的女主角不下五六十個,說明泡妞時間還是相當充裕的。更何況期間他還寫了大量其他的作品,也曾從政過,曾在權貴門庭出入巴結過,曾在歐洲的社交名利場混跡過。再者,他的《少年維特之煩惱》也是在極短的時間內寫就的,不也寫得挺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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