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了兩年之後,她終於把心一橫,當了小姐。
她就是潘金蓮。
(小姐這詞在宋代就是妓女的代名詞,趙翼《陔餘叢考?小姐》:“今南方搢紳家女多稱小姐,在宋時則閨閣女稱小娘子,而小姐乃賤者之稱耳。”)
當然如果你去問潘金蓮本人,她會告訴你一個截然不同的故事。
故事裡面總有一個四面漏風的破房子,一個重病纏身卻又不肯死去的爹,一個等著蓋房子去媳婦的弟弟。
這是因為總有些嘴賤的嫖客,喜歡噴著酒氣從“小姐哪裡人啊”開始,查戶口一樣,你不說出“不幹這行就活不下去”他不肯罷休。
你要是說“打工太累了又賺不著錢,換個活法”,他的臉色就會很不悅。
潘金蓮腦子不很聰明,但是也不笨。
時間一長她就明白,這些人不是真的想了解你,只不過是想聽聽別人的生活到底能慘到什麼程度,好在肉體滿足之餘,順便精神上也滿足一下。
媽的真賤,來嫖娼還想買一贈一。
於是她也跟其他小姐一樣,變得滿嘴瞎話。
潘金蓮做小姐的時候,工作要比打工輕鬆很多,但是日子也說不上舒心。
賣淫在北宋是一種合法行當,不過也有前提,那就是要註冊。
註冊要交一大筆押金,更麻煩的是要改戶口,入娼籍。
這需要官府行文通知原籍,這樣一來她操賤業的事就會在家鄉盡人皆知。
更何況入了娼籍一輩子都不能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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