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不由自主地跳了一下。她將茶杯匆匆放在桌上,濺出來的水跳到指尖,不燙,但她仍是縮了手:“你怎麼這麼……”
說了半天,也沒想到合適的詞語來。
“喜歡人不犯法,”祁北楊說,“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追求也不是罪。南桑,我就看上你了,我能怎麼辦呢?”
後面那句話無可奈何。他遞過去紙巾,餘歡接了過去,慢吞吞地擦著手背。
祁北楊就是這樣啊,認準了的事情就絕不會回頭。看中了的東西就要立刻得到,買不到的話,也絕不會用同類型的將就。
餘歡不是沒有想過,倘若當年她沒有參與那場演出,倘若祁北楊沒有去看,那麼他是否會傾心他人;然而事實證明,哪怕這人失憶,前塵往事忘得一乾二淨,再看到她的時候,依舊會瘋狂追求。
這人也曾經那樣真切地給過她溫暖,如珠如寶地呵護著,捧在心尖尖上。
餘歡都不知道自己被他看上是福氣,還是禍患。
但她知道,自己一而再,再而三的被他的溫柔攻陷。
餘歡能清清楚楚瞧見他所鑄成的尖刺,卻仍是忍不住地想要往下跳。
她說:“你今晚可以留在這裡,不過不能住在上面,我會安排你住在喬的隔壁。”
“那你的迴應呢?”
“什麼迴應?”
“上次的表白啊,”祁北楊說的理所當然,“考慮好了嗎?”
餘歡猶豫了:“我可以給你一個月的試用期。”
這下輪到祁北楊驚愕了:“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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