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10-19 10:39:11
當然,除了那個“痛”、“快”的擁抱,我和小媛之間,什麼事也沒發生。
確實有那麼一刻,我想忘掉一切,但也僅僅是短短的一刻。我沒有喝酒,沒有精分,更不可能裝失憶。最主要的原因是,當我和小媛錯誤地抱在一起,我開始有了衝動的想法時,她的手機不失時機地響了起來……那鈴聲就像一陣警鐘,如雷貫耳,振聾發聵,讓人瞬間清醒。看著她一邊擦眼淚一邊接電話,我知道已經沒我什麼事了,於是我跟她做了個再見的手勢,起身離開了。
這幾天上班以後,小媛沒有再提起那天的事,我也沒有問,當時她接的電話究竟是不是她男朋友打來的?我想那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自己應該清楚,無論她男朋友跟她關係如何,我都要和她保持距離。否則,那就是對鄲晨不忠,那樣後果會很嚴重,比如上週末她沒有答應和我一起打球,我覺得就是對我的懲罰。雖然,鄲晨不可能知道我做了什麼,但是,冥冥中自有天意,我實在不應該做任何對不起她的事。
說到天意,我最近感到非常困惑。命運到底是不是天註定的?
如果一切都是天註定,那我們還能追求什麼?我們還需要追求嗎?所謂努力,奮鬥,似乎是為了改變命運,然而命運一再證明,它才是最強大的。所謂吉人自有天相,傻人有傻福,不就是宿命的解說詞麼?可是,人又怎麼能傻傻地等待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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