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邊萍姐兒和幾個侍妾互相看了看,實在不知道聞人氏想什麼,當然,以她們的學識也不可能知道,不過,有一點是知道的,聞人氏腹有詩書,或許,她真有什麼主意。
擦乾了眼角的笑淚,聞人氏站起身子,對自己的貼身婢女春梅道:“把明大誥拿來。”在旁邊服侍的丫鬟趕緊把一本藍色封皮的書恭恭敬敬雙手遞到聞人氏手上。
這《明大誥》是大明開國皇帝洪武帝朱元璋親自搞出的一本小冊子,語出《尚書大誥篇》,取義[陳大道以誥天下],效力在《大明律》之上,規定每戶人家必須有一本,類似後世的紅寶書。
事實上,《明大誥》自從朱元璋崩後基本就沒有什麼律法方面的效力了,不過,朝廷一直保留著一兩項關於《明大誥》的規則。譬如說你要覺得你受了冤案,你可以捧著這本書一直告到中央朝廷,又譬如說你犯了重罪,只要家裡面有一本《明大誥》,罪減一等。
聞人氏把《明大誥》捧在懷中,冷眼瞧了瞧幾個姐妹,“一起隨我去縣衙鳴冤,事成了,你們頭面穿戴箱籠首飾起居婢女一切如舊,事不成,段家也不會如你們說的那般問罪抄家,給官人過繼一個繼子保著官宦人家也是正常,想改嫁了,總要給你們幾個箱籠,總之……”
她沒往下細說,只是拿眼神在幾個姐妹身上掃了掃,哼了幾聲,那意思很明顯:聽我的,吃香喝辣,不聽我的,掃地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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