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8 18:29:58
20天后,我去看守所見Y廳。
如 同講述別人的故事一樣,我平靜的向他講述了事情的前因後果和來龍去脈,詳細的告訴他,我在這個過程做了些什麼。聽完後,他老淚縱橫,用顫抖著的雙手抓起桌 上的水瓶,狠狠的砸在我頭上。我一動不動的坐著,任由血液在前額飛舞,我內心裡渴望他再動手,可是,只打了這一下,他就摔倒了,久久的,無力的坐在地上, 直到被人架出去。
走出看守所,我長舒了一口氣,並不是因為我被情夫打了一頓,是因為什麼,我也不清楚。
30天后,我在家裡重新審勢事件的過程。
閱讀YY的體檢報告,看到血型為O型時,我突然想起了蘭雨搶救時的傳聞。一個發現,讓我莫名的衝動。我開車飛馳回醫院,輾轉找到了蘭雨的病歷報告,看到她確實是傳聞中的AB血型。
果真,YY不是她的女兒,這讓我驚喜萬分。YY是誰的女兒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使我擺脫了籠罩在亂倫罪名下的心理陰影。
40天后,我辭職了.
我每天只幹一件事,就是守候在蘭雨的公墓前。
如果有人問我要守候多久,我想至少是五年。
YY曾經說讓我不要再找她,因為我永遠也找不到。
我也曾經告訴過她,世間上沒有永遠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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