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10-23 16:09:33
第三十三回 馬援平定交趾 董宣執法嚴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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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武十七年十二月,西域莎車王“賢”,再次派遣使節到洛陽進貢,請求漢室恢復西域總督,溝通西域與漢室的聯絡。
劉秀大喜,立即同意。
於是,劉秀下旨頒發給莎車王“賢”以西域總督的印信,以及車輛,旗幟,黃金,綢緞等賞賜品。
敦煌郡太守裴遵,得知朝廷決定任命莎車王“賢”為西域總督,就上書皇帝劉秀,警告朝廷:“對於蠻族首領,不可以授予他們總督的實權,以免他們藉此脅迫其他蠻族。朝廷不任命他們的國王為總督,就可以避免那些容易促使其他國家失望生怨的事情發生。”
劉秀認為裴遵的建議有理。
因此,他下旨立即追回莎車王“賢”的總督印信,另行改頒“漢大將軍”印信。
莎車使節路過敦煌郡,太守裴遵用皇上的旨令要求追回總督的印信。莎車使節不肯繳還,太守裴遵就強行奪取。
西域莎車王“賢”聽說此事後,有了一種被戲弄的感覺。他對漢朝廷出爾反爾的行徑很是不滿,遂對漢室產生了惡感和怨恨。
然而,他依然對外宣稱自己是西域總督,藉此對西域各國發號施令,各國紛紛歸順。
其時,匈奴汗國,鮮卑部落,赤山烏桓部落,他們聯合起來,不斷地攻擊漢朝廷的邊塞,殺戮中原官員,掠走那裡的百姓。朝廷甚為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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