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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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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10-15 22:24:54

應好奇道:“屍?什麼屍?人的屍體嗎?人死了屍體哪還會動,除非有妖鑽到裡面才行。”東鄉侯搖頭道:“屍不是妖,也不是屍體,更非什麼鬼魅,而是替人受祭之人的代稱。”眾人搖頭不懂。東鄉侯道:“方諸,咱們在東陵島上祭祀先祖時,叩拜的是什麼?”方諸道:“是列祖列宗的牌位畫像啊。”東鄉侯又問應好莫邪:“你倆也曾在島上祭拜過親人罷,怎麼叩拜的?”應好道:“莫邪有個狐爺爺的牌位,我就拿紅玉刀當做我爹了。”東鄉侯道:“不錯,普通人家祭拜時就拜牌位畫像,權宜時亦可以別物代替,但總要有物代替受祭之人受世上人的香火。當今是如此。古時祭祀時,卻不是以物代人,而是請一活人穿了逝者的衣帽,坐於臺上,代替逝者受祭,那代人受祭的人,就叫做‘屍’。”應好哦了一聲,道:“我明白了,就是演傀儡戲嘛,讓一個人裝作另一個人。可是和帽子裡鑽出來的東西有什麼關係,而且那手臂……”拿手比劃了一下,搖頭咂嘴。方諸亦道:“那絕非是活人的手臂,爹,你說的‘屍’是活人罷。還有那舌頭,我瞧它似乎吸走了無一知的血。活人怎麼會做這種事?”

東鄉侯搖頭道:“活人當然不會做這事,我也沒說那是活人,你們把話聽完。原本‘屍’是活人扮的。可是扮‘屍’之人代鬼受祭,陰氣浸身,消磨體內元陽,對身子損害極大,因此人做‘屍’只能偶爾為之,不能常做。在古時這行也算作下等營生,非極貧之家不肯去做,但人世又普遍以為用人做‘屍’比用物代祭,更易招得祖宗的靈魂前來享祭,因此富家祭祀時還是常用人‘屍’,不過多出些錢財僱人罷了。人為財死,富人出錢,就有窮人舍了命去做。時間久了,做‘屍’的人體內陰陽失衡就要大病,若再硬做下去就得丟了性命,最可怖的是有人被鬼氣附身變得不死不活,身形鉅變,如同殭屍一般,但他還是個人,只是魂魄已毀,不再有意識。方才那帽中的,就是此種活人被鬼氣浸身,變異後所成的屍怪。”應好吐了吐舌頭,道:“乖乖,竟然有這種事。現在世上還有以人代祭的嗎?”東鄉侯搖頭道:“你也看到那屍怪的模樣了,無知無覺,行事全靠本能,尤其嗜血,殺戮起來,往往能將村鎮一夜之間變為死地,古書上有記載曾有一地連出了幾起屍禍,軍隊出兵討伐,偏偏屍怪不生不死,除非斬成碎塊,不能消滅。最後雖將屍怪除了,當地可也受損極大。自那時起,帝王便訂下律條,不許再用人做‘屍’。這都是道宗創立之前的記錄了。後來有了道宗,這數百年來未再於文字中見過屍怪的記載,但不記載未必就是沒有。”方諸道:“當權者文過飾非,自然不會把這種醜事記在史書之中。”東鄉侯皺眉道:“方諸,你最近浮躁得很,總說這些無益的話。切記禍從口出,以後說話要三思。”方諸臉一紅,低頭道:“是,爹,我知道了。”東鄉侯道:“有些事咱們自己心裡明白就行,說出來既無益,就不如不說,徒惹禍端。史不能盡信,也不能不信,史雖有不盡不實之處,其中脈絡梗概是做不得假的,你閱歷豐富了,再細著心去看,便可尋得真相。就說這人‘屍’之事,我疑它今世仍有自有我的道理。奉常氏世管祭祀,自上古文獻中繼承的有煉屍驅屍之法,又常可見他們氏中的長者驅動屍怪與人對敵,這些屍怪哪裡來的?據說奉常氏長老所驅的乃是一隻遠古巨屍,名叫‘無常’,自言是上古時的屍王,被前輩高人使法衣鎮了,形神俱收在那套衣中。後來道宗分氏時,那套法衣因是祭器,就給了奉常氏,作為鎮氏之寶世代相傳,‘無常’也就被他們代代驅使,那套裝束就是方才劉雲客所穿的。若說這一個是得自上古,也說得過去,哪家沒有些古時的寶貝?可奉常氏中驅屍之人著實不少,若說所驅之屍皆是自上古留存下來的,那是胡說了,且不說古屍能有幾多,夠他們這般用的?就是那屍怪模樣,也明明是當世的人。所以我以為,奉常氏必然在背地裡拿著生人煉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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