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4-17 09:49:57
怎樣的人,才算情人?各取所需還是終級曖昧?
我曾經以為的情人,就是愛人背後的那個人。所以“情人”兩字於心中,釋意是絕對的貶義。燕子的生日是情人節,那天全世界都瀰漫出愛情的味道,可惜我只沉醉了兩季的濃郁芬芳,從此每年都要用放蕩形骸去感受情人的存在。
姚遙天生是我的情人,或許從藍月亮的首次驚鴻一瞥,我們就註定遊離於愛慾糾纏的血繼限界,從此煎熬在風花雪月裡的每分每秒。
我和她此後經年所有的改變,都是由菜根香那頓飯引發的,就像蝴蝶效應,從此改變兩個人的人生軌跡。
因為高考後是漫長的假期,姚遙每天都長時間掛在QQ上,我們天上人間無所不聊,只要在虛無的網上相遇。
有天下午,姚遙發句話過來,“某些人答應高考後,請我吃飯吶。”
我回話瞎侃,“哪個大爺請你吃嘛?”
姚遙說,“就是蕭大爺您啊。”
“本大爺何時答應過你吶?”
“高考第一天中午呀,你在網咖打遊戲時答應的。”
好像有這麼回事,但那只是我順口一說,其實心裡哪有想過見她,更別說是請她吃飯。猶豫了一會,我打出一排忽悠的字,“好吧,改天有空的時候請你吃雜醬小面,管飽。”
姚遙回話說,“今天晚上吧,今天我生日。”
我表示冷汗,用那年頭最流行的口頭禪質問道,“有沒有搞錯?你說今天生日就生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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