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誰?”劉樂平靜的問道。
“我是毛衣的哥哥毛雨,聽說是你殺了毛衣。”男音怒喝道。
劉樂淡淡道:“你好像搞錯了,毛衣明明是何太健和顧濤兩人殺的。”
“那也是你逼著他們殺的。”毛雨吼道,“所以,我要殺了你。”
“可以,你來找我吧!”劉樂淡淡道。
“老子不想那麼麻煩,現在,你的女人已經落在我的手裡,限你十分鐘之內來到漫點酒吧,要不然,這兩個女人都要死。”
“等她們死了之後,你如果還不來,我就殺到你家裡,你的家人一個也別想活命。”毛雨說完,就把電話摔了。
這裡距離漫點酒吧,足有半個小時的車程,十分鐘,開車肯定趕不到。
劉樂一路跑出別墅,並沒有開車,而是直接催動光影步,靠身法趕了過去。
以他現在的實力,全力催動光影步,遠比汽車還要快許多。
四十公里的路程,他僅僅用了五分鐘,就已經趕到了。
然而這五分鐘使他消耗很大,停在漫點酒吧門口時,已經氣喘吁吁汗流浹背。
抬眼透視進去,只見漫點酒吧裡一個客人也沒有。
桌椅碎了一地,連酒櫃都倒了。
地板上除了酒水之外,還有一片一片的血跡,不知是誰留下的。
裡面只剩三個人。
鄭玉潔和麗莎被繩子捆綁在一根柱子上面,面頰紅腫,衣服凌亂不堪。
另外就是一位三十歲左右的精悍矮小的男子,他穿著黑色勁裝,揹著大刀,手握皮鞭,正滿臉憤恨的抽打在鄭玉潔和麗莎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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