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有一天在廣州老闆那裡,打長途電話回重慶,問店裡差什麼貨,家裡人很驚慌的告訴我說,上午市中區法院的人,來把門市查封了!並拉走了七,八萬元的貨,我問為什麼?回答說,法院的人叫我到法院去就知道了,一頭霧水慌忙想辦法回到重慶,趕到中華路法院,找到法官,問為什麼?後來才搞清楚、原來是房東欠了別人的,三萬多元錢,我說這個店,是我租房東的房子,我在經營,房東差別人錢關我啥子事?法官那出一份,我給房東籤的合作協議說,我們的證據,是你們合作再做生意,我說冤案哪!那是因為房東的房子是公房,不能籤租約,才簽了這樣一個合作協議啊!法官說你回去等倒起,我們調查了在說!天哪!我能等邁…路上嫩多貨,庫房的貨,客戶來進貨看門封起的!客戶都跑完了…生意還啷鍋做喲…然後叫人在查封門口等倒,客戶來了就代過來,就到人民劇場,對面那鍋裡頭,找了一家裡面都是做服裝生意的小門面,《他生意不好》轉租過來,先做倒在說,後來找到房東,那錢借給他,叫他打了借條,把錢還到法院去了,才從法院把貨那出,後來因為做批發生意,不能搬來搬去《那時候沒有電話,搬了客戶就找不到了》就只好在,那個有加層,八,九平方米的店經營了、後來我親戚,也在裡面來租了一間店經營,在後來,他又代幾個老鄉來,在裡面租店經營,慢慢的熟人帶熟人,裡面全都改成做小電器的了,後來那裡取名叫《工業品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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