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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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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1-04 20:44:36

《血戰天下——戰國全史》

第十六章 我是商鞅(中)-1

如果問我:變法的目的是什麼呢?

不論什麼時候,我的答案都是一樣的:富國強兵。

這是一個亂世,這是一個殺戮的時代,一個國家要免除厄運,就必須要富國強兵。一切政令都要服從於這一最高原則。

其實每個國家都想富國強兵,可是為什麼那麼難做到呢?

究竟是什麼地方出問題呢?

我認為,是因為沒有最大限度地調動國家一切可資利用的力量,投入到農耕與作戰中。農業是本,商業是末,必須把農業提升到國家戰略的高度,這是富國之本,也是戰爭後勤的根本保證。要怎麼做才能最大限度地調動一切力量呢?必須要採取賞與罰兩手硬的手段,賞是要激起百姓的熱情,罰是要用恐怖手段來控制他們。只有雙管齊下,才能驅使他們去做任何一件事情。

我絕不仁慈。

我一直認為,仁慈是一種罪過,因為我生活在這樣一個混亂的世界,早看慣了流血與死亡,仁慈只是送給敵人的禮物罷了。因此,我所制定的新法,是看不到仁慈的。新法的規模之大,我自信是前無古人,無論是子產或是李悝、吳起,都無法像我推出這種顛覆性的政令,我幾乎是要把舊的體制連根拔起,然後在其上營建嶄新的大廈。

秦孝公十分信任我,所以我才可以無所顧忌地制定新法,我知道這些法令必定會讓許多人不舒服、反感、厭惡、抵制,因為法令條文相當苛刻。比如說連坐法,我是這樣規定的:百姓每十家為一“什”,五家為一“伍”,一家犯了法,其他九家有舉報的義務與責任,倘若知情不報,十家連坐。不告發罪犯者處以腰斬的酷刑,舉報者得到的獎賞與戰場殺敵相同。窩藏罪犯的懲罰與戰場投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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