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8-7 22:59:00
撿破爛的基本要領是“早起晚歸”,有錢人家的“黃金破爛”大都在下半晚或清晨拋丟。我每天基本上是早上四點鐘“上班”,晚上十點鐘“下班”。我的基本工具是一部破單車(花五十元買的二手貨),一把大鐵鉗,一雙塑膠手套。白天還戴付墨鏡,有點像抗日戰爭時期的“武工隊員”。
這天清早,我推車去“三不管”(城鄉結合處),那裡有一個像小山一樣的垃圾堆,每天在那裡可以撈到幾塊錢的“貨”。正是黎明前的黑暗,我推著車高一腳低一腳地往垃圾堆走,單車前輪突然碰到一個軟體物,我停車向前,蹲下身來,可還是看不見,於是伸手去摸,不摸不知道,一摸嚇到跳,是一個人,而且是一個女人,我正摸到她高聳的玉峰上,我發誓我不是有意的。我摸出破手機正準備報警時,她突然“哎喲”了一聲,突然甩起一隻手,正甩到我手臂上,而且順手抓住了我。
“你是誰”?她不是啞巴。
“撿破爛的”。
“這是什麼地方?”
“三不管。”
“請你幫幫我,我給你一百塊錢”。
“我怎麼幫你?”
“我住在萬通附近,請你把我推到那。”
“你不要去醫院?”
“我又沒病。”
“那你怎麼睡在這裡?”
“說來話長,先走吧,我快渴死了。”
“我瓶裡裝的自來水,你喝嗎?”
“尿都能喝,何況自來水,快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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