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1-05 09:21:50
曹蘭找不到洪森,發簡訊威脅要報警。洪森被迫同意見面。
出門之前,曹蘭把水果刀放在包裡。
兩人在上次那家茶餐廳見面,雙方好像仇人相見,完全沒有笑顏。
曹蘭開門見山要錢。
“你趕快還錢。”
“不就六萬塊嗎,至於這樣嗎?我們工廠生意好的時候,一天的利潤都不止這個數。”
“我不知道你過去賺了多少錢,我只知道你現在坑蒙拐騙。”
“我騙你什麼了?那幾萬塊錢說好了是借。我只是暫時沒錢還。”
“我去過你的工廠,那裡早就已經停產。你借錢是為了賭博。你騙其他人我不管,騙我們打工妹的錢,你就不怕遭天譴?”
“我半年之內肯定沒錢還。你說怎麼辦吧?”
“把你的車賣了。”
“這車我暫時不想賣。深圳打車太貴,沒有車很不方便。”
“不賣車就賣房子。”
“那房子是我租的。”
“你不怕我報警把你抓起來?”
“姑娘,我教你兩件事。首先,借錢給人一定要有借條,你有嗎,沒有吧?其次,如果沒有借條,就要想辦法讓對方口頭承認,帶上錄音機偷偷錄音。你帶了嗎,沒帶吧?”
日期:2012-01-05 09:22:14
曹蘭張口結舌。
“這種情況你就是告到法院也沒用,你沒有證據證明我借了你的錢。”洪森越說越得意,“你報警沒用,也不敢報警,除非你想暴露小蓮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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