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更是講究。
餐廳剛開張那會兒,弄月剛上高三。記憶這麼深刻,是因為當時她和唐嘉莉去那消費過一次。為圖新鮮,她們還特地換了一身小洋裝,踩著高跟鞋攜卡出門,一派稚嫩青澀,卻張揚得不行。
那天晚上月亮很圓,絲絲縷縷的雲煙遮了半邊。從餐廳出來時唐嘉莉落了手包,弄月便在大廈樓下等她,百無聊賴地哼著幾句不著調的歌。
腳上的高跟鞋是第一次穿,有些磨腳,隱約的疼痛中斷了曲調。弄月抬了抬腳後跟,真皮刮過嫩肉,她倒吸了一口涼氣,再看,已有血絲滲出。唯一值得慶幸的是另一隻腳完好無損,不疼不紅也不癢。
“嘖,倒黴。”
為了減緩痛楚,弄月以背撐牆,左腿膝蓋曲著,只剩前腳掌踩在鞋裡,後腳跟則大剌剌地踮著。她給唐嘉莉發了簡訊讓她快點,收手機時肩膀突然被撞,手機沒撞出去,腳上半踩的鞋卻不見了蹤影。
撞了弄月的人忙著打電話,像是沒看見飛出去的鞋,說了句不好意思就匆匆離開,弄月叫了他兩聲他都沒回頭。
弄月愣了兩秒,想起什麼,手忙腳亂地翻了翻包。
果然,錢包沒了。
而罪魁禍首也已經跑沒影了。
……還有比她更倒黴的人嗎?
但再生氣也得先把鞋穿上。鞋還在幾米之外待著,弄月認命地撥出一口氣,眼見著有人要經過,她連忙出聲叫住了那個路人:“不好意思,請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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