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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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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4-09 20:54:30

【劉秀二十八歲】(公元22年)1:復仇

前些天,經過窮追猛看,我終於看完了美劇《斯巴達克斯第二季:復仇》,《斯》劇是一部很好的美劇,第一季《血與沙》,第二季《復仇》都比較經典,不是弱智國產劇可以比擬的,不過女性看不太好,我建議看我小說的男性都可以看看,絕不很傻很天真,絕對很黃很暴力。

裡面的愛情、陰謀、復仇會讓你忘了裡面時時都有的血與性場面。而復仇正是本章節我們所要觸及的故事,那時羅馬和那時漢朝如此相似,無論國仇家恨,以復仇為美。

漢代以復仇為美其實是在經典中能夠找到精神依據的:“昔齊襄公復九世之讎,春秋大之。”(取自漢武帝詔書),春秋公開讚揚國君復仇;社會因此對復仇行為大加讚賞,再加上漢代崇武, 對於民間尤其是血親的復仇之舉,漢朝廷也持肯定態度。判決往往寬大處理。漢代民間的復仇之舉於是屢見不鮮。漢代人復仇起來烈烈風尚。風氣所流,不分貴賤,也不分男女,使人心嚮往之。

在此略舉幾個例子, 趙熹(此人正是光武時代人,後文還將出現),南陽宛城人,其十五歲時,堂兄被殺,兄長無後,趙熹便決心代為報仇。於是備兵刃,結刺客,親自帶領眾人上門尋找仇家。也是恰巧,仇家的人全都感染疾病,臥病在床,以至於“無相距者”。這其實是一個報仇雪恨的好機會,趙熹可以輕易的將仇家解決。但是他卻沒有這麼做,他認為趁人身患疾病沒有反抗能力之機報仇,實在非大丈夫所為。臨走前,放下話說:“爾曹若健,遠相避也。”仇家感動,都在床上叩頭。病癒之後便一同自縛到趙熹家請罪,他閉門不見,亦不殺請死之人。後來,傳在公平搏鬥中,小趙成功復仇,完成他當初為兄報仇的宿願。(取自《後漢書.趙熹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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