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知道這事後可能覺得心裡有愧,於是向廠領導大舉推薦了馬二雄,加上馬二雄自身的“努力”,於是他高升了,一躍成為我的領導。
原來如此。我向來不喜歡喝酒,雖說也能喝一些,更不喜歡到那些燈紅酒綠的地方去,那不適合我。可這叫什麼事啊?真他孃的讓人鬱悶。
“人家馬二雄可是放得開,給廠長叫小姐可是一叫就是倆,跟那跳豔舞的小姐可是很瘋得到一塊去,喝起酒來跟玩命似的。你啊!你就是一干工作的命!喜歡當勞模是吧?年年都是你的。”小王用這句話結束了關於馬二雄升遷的故事。
我說馬二雄前段時間怎麼無精打采的,小子也還真能憋得住,在一個辦公室離婚了邊同事也不知道。不過我向來不欣賞馬二雄的做派,他在外面的行為向來對家庭不負責,可時代就是有這種人的市場啊。
這事沒跟老婆說起過,以我對她的瞭解,她也肯定會說我人傻,只會工作不會搞小動作,其實他哪裡知道現在的小動作可不是給領導家裡提上幾斤水果那麼簡單的。那得陪吃、陪喝、陪玩、陪賭。基本上是拋家棄子的去玩命,其實這話一點不誇張,我的確聽說過別的廠有下午喝得高興,沒到晚上十二點就一命嗚呼的事。雖說我向來認為就算是需要象馬二雄這一類的人存在,但單位必竟是單位,總得生產總得發展,總得需要一班班有實幹精神的人。想著家裡人想想自己,還是走自己的老路吧,縱然心裡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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