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住!”一支長槍橫在丁兆蘭的面前,“不許再往前了!”
正是正午的時候,天頂上一輪烈日直射而下。地面乾裂,楊柳欲枯,丁兆蘭聽到訊息後嫌租馬租車反而耽擱時間,就一路趕過來,走了兩裡多路,已經是七竅生煙,口中冒火,眯起眼看著身前拿著長槍攔住去路計程車兵。
一身裝束是標準的巡卒,軍巡院中的最底層。
捕快通常隨身配著鐵尺,偶爾會帶著佩刀,軍巡院巡卒的隨身武器則是燧髮長槍,通常子彈不隨身,但刺刀總會插上。至於行人司,都是密探,不帶武器。
這位士兵,手裡的長槍把刺刀插上了,一板一眼的攔在丁兆蘭的面前,年輕的臉龐還帶著稚氣,嘴唇上有著絨絨短鬚,只有十六七歲的樣子。
丁兆蘭眯起眼睛的時候,眼神就有些危險,年輕士兵十分敏銳的感覺到了,陡然抓緊長槍,槍托一擺,槍刺從橫到豎,對準丁兆蘭的眉心,緊張地問,“你想做什麼?!”
丁兆蘭哭笑不得,耐下性子,和氣的說道:“小哥,幫忙讓一讓,俺有事要過去。”
年輕人依然警惕,槍尖分毫不動的對準丁兆蘭,“前面有案子,我們都頭說了,是過路的就繞路,是記者就去府衙,是看熱鬧的就回去看你孃的X!”
一隻手從年輕人的背後伸過來,一巴掌糊在他臉上,用力一撥,把年輕人摔到一邊去。
“一邊去,眼睛長哪裡去了?連前兩天喝口水就破了滅門案的小乙哥都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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