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來世就好了。”B想:倘有來生,我一定要好好去活,一定要續今生未了情緣,一定要告訴今生的T,我認識你,我曾為你折過千支紙鶴,曾把你的名字刻在吉祥物上,每時每刻掛在貼心的胸口,我曾用我的夢魂緊緊纏繞著你,曾被你氣的落淚卻捨不得打你一巴掌……你一定能認出我的,你好好看著我的眼睛,看我眼睛裡那縷柔柔的壞笑,你就肯定能想起我來。是的,你認出我了,你再也逃不脫了,我要緊緊的盯住你,再不許你寸步稍離,我要好好的保護你,禁錮你,再不允許你去認識別的男生,我要用我的一生溫柔的牢牢的將你縛住,假如再有男生敢來對你獻殷勤,我跟他們玩命……
但是,真的會有前世和來生嘛?倘若真有來生,倘若人們可以千秋萬載輪迴下去,那麼我們還會不會珍惜今生今世,此時此刻呢?生命是永存下去好呢,還是短暫的一剎那好呢?還是短暫的一瞬好吧?因了人生短暫,人們才會懂得珍惜,才會懂得生命的寶貴,才會珍惜別人和自己,珍視相逢與別離——可是,會不會相反呢?假如人生只有一次,只是這短短的一瞬,沒有刀山火海地獄油鍋的懲罰與威懾,人們會不會因此更加放肆妄為,更加不珍惜這短短的一生呢?
B想不清這些,B有些茫然,一時間覺得人生彷彿一場離奇而又真實的夢境,雲裡霧裡虛虛幻幻空空茫茫,似乎一切都無所謂了,都是輕輕飄飄沒抓沒撓的。從前看重的一切,什麼尊嚴面子啦,名譽地位啦,名馬轎車白色的洋房子啦,似乎都如佛家所言,皆屬虛妄,是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走的!那麼,活人一世奔奔泊泊你爭我奪究竟圖個啥呢?墳墓裡甚至不收殮白骨,甚至連白骨也沒有了。活人越來越多,擠去了死人的空間。人死之後,乾脆就一把火焚成了灰兒,虛虛飄飄灑入太空江河,或做了花肥樹肥種到地下。人這一輩子,原是什麼也帶不走的啊。最多隻能給這個世界留下些什麼。留下自己的名字,留下自己的足跡,留下自己用心血和汗水凝鑄成的創造物。於此,說人講奉獻也就大有道理了。活人的價值也許就在於能使自己發光發熱,在燃燒自己的同時也照亮別人。既如此,那麼生命的本質也就是一場認真而艱難的付出。付出辛勞血汗,付出愛與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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