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你不要傻了,這孩子不能要啊!你知道的,我們不可能有結果的,再講我才進公司不久,我爹的要是知道,你同我都會死得好慘。”李少華,21歲,香港長城集團主席李光宗長子,那是1985年,當時24的秋燕雯是李光宗的特別助理。
“少華,我愛你呀!讓我生下來,好嗎?我保證不讓李生知道。”
“沒可能的,這個孩子我不能要,他會害我身敗名裂,如果你愛我,就為我想想啦!我爹的好傳統,又刻板。你儘快去拿掉他,我是認真的,不要讓我難做。只要你拿掉,我就買一間大屋送給你當補償,OK?”
“我不要,我什麼都不要,你可以不要我,可這個孩子是無辜的,你怎麼忍心就這樣不要他呢?”
“Yan,你這又何苦呢?我說過我愛你,可你知道的,你的身份根本不夠資格為我生孩子,我們李家不可能承認的,你明不明呀!”
“孩子將來生下來,李家可以不認,只要你願意,我們母子可以不要任何名份,你不要再要我拿掉他,好嗎?我對你的感情,你為何不懂呢?”
“秋燕雯,你不要逼我,否則,別說我無情。下星期我就同我爹的申請去管理加拿大的公司,一年半載都不會回香港,就算你生下來,也不關我事。”
“你好狠,孩子我一定會生下來,總有一天你會後悔的!”
21年過去了,秋燕雯再次想起當時的情景,傷之深,痛之切,也終無悔。這些年來,李少華也曾多次試圖要挽回過去的感情,表示可以私下認April這個女兒,當年怕因為這段情影響自己在家族的地位,後來已經功成名就的他也就不再懼怕什麼,只不過就如同秋燕雯所說,一切太遲了,她不需要,April亦不需要。女人的心一旦橫下來,沒有什麼做不到的,金錢,名利,秋燕雯所擁有的,不見得比哪個女人少,最重要的是,她夠骨氣,夠堅持,其中的酸苦,對於她,很值得,任何人休想再賤踏她的尊嚴。只是,她犧牲了最美麗的青春年華,沒有再愛過,也不再相信愛情,她的愛全給了April,她的時間全給了自己的事業。種種這一切,April並非全不知情,只是選擇迴避,不追究,不觸碰,沒有父親的人生,她從小就已經習慣了,且無條件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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