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個沒有記憶的人,患了一種罕見的疾病,叫做瞬間失憶,下一秒不記得上一刻做過的事,三年前他流浪在街頭,渾身骯髒,疲累不堪,被好心的曾家老爺子帶回了家。
6月1日晚上,他和曾子炫在馬同花園吃晚餐,餐後喝了一杯酒,名字叫醉生夢死。之後的每一天發生的事他都記得,從那天起他擁有了三個月完整的記憶。他的主治醫生林醫師說,是三年不懈的努力醫治感動了上帝。
根據三個月以來的記憶,他發現自己是個平淡到不能再平淡的人,獨居在城市西郊,曾家有安排僕從,他幾乎不用操心任何事,每天睡到日上三竿,衣來伸手飯來張口。曾子炫常來看他,帶他去城市各種咖啡館和餐廳吃飯。
有時他發現,他也會不少技能,諸如開車,游泳,打桌球,英文說得不錯,他自然不記得他是什麼時候學會的,就如同他不用去思考自己為什麼沒有忘記如何吃飯,如何說話。只要當他面對的時候,他的本能反應就會告訴他會或者不會這樣東西,而這些技能,也只是普通人的伎倆。
他的膚色要比普通人更白,但並不比曾子炫更白。他的瞳孔顏色有些淡,類似淺灰那種,他不怎麼喜歡白天,特別是晴天。那種直剌剌的陽光照得讓他有種暈眩不舒服的感覺,最為強烈的是,每個月的十五那夜,他總感覺莫名煩躁和憤怒,和平素慵懶寂靜凡事淡然的他判若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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