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5-18 13:12:17
第五十一節 “當著他們孃老子的面開槍......”我搖搖頭:我怕我做不出
10裡山路,在走到一半時,我們在毛峰的引路下,去了村上的支部書記家裡。支書就是村裡的一把手,當然也是土皇帝,毛峰說,去鄧天虎家,必須讓書記領路。可支書見毛峰只亮身份,而並不說明來意時,便藉故中午一家子團圓非同小可,把我們支使給了治保主任。但治保主任的家卻在我們已經走過的路段中,大家誰都不願意走回頭路,便決定放棄。
我提出來將案情簡單的告訴支書,讓支書明事理後主動給我們帶路,但毛峰卻說不行。周彪悍說為什麼不行,顯然周彪悍覺得我說的有道理。事情明擺著,這是特大搶劫殺人案,搶了十二萬鉅款,殺了人,外面資訊靈通的應該已經獲得了訊息,即便這閉塞的山區,如果有收音機的話,也應該知道了這一大案。那這樣的話,我們現在告知村裡的書記,本就不是什麼秘密的東西,已經無所謂保密不保密。如果是擔心支書幫助本村人,洩密或通知其逃跑,也大可不必如此忌心,因為支書會跟大家一起走,在所有人的視線之下,他又沒有通訊工具,怎麼通知呢?因此,周彪悍和我想的應該一致,就是覺得毛峰這樣防備人家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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