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過他替我帶的Lancôme,
連說謝謝,
拿出300個大洋趕緊遞到他手裡。
其實應該是二百幾十,
但託人家帶東西,
怎麼好不給整錢呢?
“不用給我錢了。
請我吃飯就行了。”
他送我到宿舍樓下,
道聲拜拜。
剛到宿舍,
接到他的電話。
“你郵箱裡有我的信。”
還沒等我說什麼,
就掛了。
是表白信。
問我有沒有男朋友,
沒有的話,
就做他的女朋友。
沒有讓人耳紅心跳的話。
留給我一首歌,
張學友的《她來聽我的演唱會》。
“她來聽我的演唱會
在十七歲的初戀第一次約會
男孩為了她徹夜排隊
半年的積畜買了門票一對
我唱得她心醉我唱得她心碎
三年的感情一封信就要收回
她記得月臺汽笛聲聲在催
播我的歌陪著人們流淚
嘿,陪人們流淚
她來聽我的演唱會
在二十五歲戀愛是風光明媚
男朋友揹著她送人玫瑰
她不聽電話夜夜聽歌不睡
我唱得她心醉
我唱得她心碎
成年人分手後都像無所謂
和朋友一起買醉卡拉ok
唱我的歌陪著畫面流淚
嘿,陪著流眼淚”
毅知道我17歲的初戀故事?
不能吧。
即使是邢,
也並不清楚17歲夏天Joey向我告白的情節。
許是巧合吧。
比起Joey,毅也不差是不是?
Joey是Stanford的MS,
毅是港大的PhD。
毅是沒有Joey帥氣,
不過已然25歲的我,
還會在乎男孩子的外表麼?
不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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